为做好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根据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各类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续贷学生:在校期间成功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本次申请,即为续贷学生。
1.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是办理贷款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否则无法办理贷款。首先,学生个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维护个人信息。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其次,需要续贷的学生于7月10日前必须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填写步骤见附件1)。
2.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即日起开始续贷申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学生、规范管理,可统一按照该样本格式进行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热爱祖国热爱党,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最后出现:“望贵行审核批准、望贵行审核通过”等字样。
二、首贷学生:之前从未办理,2020年秋季学期需要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即为首贷学生。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准备见附件2,办理地点:本人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注意:新贷学生需要从系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即可,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三、提醒:疫情期间,请大家尽量选择无接触(远程)办理方式;确因特殊情况必要接触的,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老师,要了解网上申请的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认真指导申请学生的申请和贷款办理工作。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要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给学生准确答复,以免造成误解。
2.各学院提醒非湖北籍学生,若当地资助中心需学校出具贷款申请证明,请根据当地要求完成证明的办理(往年有黑龙江、海南、福建、河南等地有此类情形)。
3.各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自觉还款意识,认清不按时还款形成违约的后果和所承担的责任。
4.各班级辅导员提醒湖北省籍学生密切关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edu.cn/)站通知信息,其他省籍学生请密切关注本省学生资助网站信息或与当地资助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