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
“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是由武汉恩卡普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旨在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汽车产业人才。为做好2019-2020“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依据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汽院发〔2017〕85号)
二、评选程序
1、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由班主任、辅导员主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需上报会议记录。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学生总人数的2/3,参加评议学生人数的1/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将结果在班级公示1天后报送各二级学院审批。
2、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学工楼303办公室)。
3、校学生资助中心对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报送武汉恩卡普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后将安排后续奖金发放工作。
三、名额分配(附件1)
四、上报材料
1.《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汇总表》(一式2份,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所有申请学生填写《蓝恩奖(助)学金申报表》,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2份,以正反一张纸为原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班级会议记录(一份,纸质文档);以上材料,各单位收集汇总后一齐交至学校资助中心
4.相关表格在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87899@qq.com
五、时间安排
1.12月17-18日
组织宣传,学生填写申请阶段
2.12月19日
班主任、辅导员推荐阶段
3.12月20-21日
各二级学院评比推荐阶段
4.12月22-24日
各二级学院公示阶段
5.12月22-27日
全院公示阶段